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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团委、农信办、济源市农信联社,各县(市、区)团委、农信联社:
为不断挖掘县域青年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的潜能,积极引导、帮助他们走上创业之路,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帮助他们创业成才,搭建服务县域青年创业的新平台,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决定,在全省实施“河南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新形势和当代青年的新特点,以促进县域青年创业成才为目标,以提供创业服务为载体,以诚信建设为保障,为县域青年创业提供贷款、技术、信息等扶持,团结带领广大县域青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自觉自愿原则。“河南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是一项重点扶持县域青年创业的民心工程,在操作中,各地要按照把好事办好的原则,广泛宣传发动,让此项活动变成广大县域青年的自觉、自愿行动。
(二)公开公正原则。各地要把县域青年创业的条件及相关政策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法合规原则。对经各级共青团推荐的县域青年创业者,各级农村信用社要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创建农村信用工程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操作,自主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确定授信额度,独立承担信贷责任。
三、服务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对象
1、创业致富农村青年带头人。已有成功经验,具有一定的资金运作能力,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已形成一定规模,市场潜力大,有较强的收益能力,示范作用明显,能够带动周边群众共同致富的青年带头人。
2、涉农返乡创业青年。毕业回乡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农产品市场开发和经营等方面的优秀大中专毕业生;在外务工经商,返乡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创业青年。
3、先进青年典型。获得县级团委(含)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县域青年。
4、青年农民。年龄在18—40(含)周岁以下,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诚实守信、掌握技术、擅长经营、有志创业的青年农民。
(二)服务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稳定的县域青年。
2、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有强烈的致富愿望和致富能力,有合法稳定的经营项目,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3、创业项目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金,从事经营的项目投资小、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好的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能够按期还本付息,无不良信用记录,被农信社评为信用户,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无不良信贷记录。
5、县域青年创业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贷款用作自主创业或种、养、加等致富项目的流动资金或项目资金。
四、优惠政策
(一)贷款优先。农信社发放贷款时优先考虑县域青年创业者。
(二)利率优惠。县域青年创业贷款利率可适当优惠。
(三)额度放宽。经年审对能按时还本付息、效益明显、信用好的县域青年创业者提高信用等级,适当增加贷款额度。
(四)手续简便。对县域青年创业者申请的贷款,在信用额度以内,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五)提供服务。优先享受农信社和团委提供的金融、信息、科技、项目等方面的服务。
五、程序步骤
(一)择优筛选。各县(市、区)团委要对县域内年龄在18至40(含)周岁、符合服务范围和条件、有贷款需求并符合贷款条件的县域创业青年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项目库”,逐户进行审查,优先筛选出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对象。
(二)确定授信。符合贷款条件的县域青年创业者按照“自愿申请、严格审查、落实担保、按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原则,向所在县(市、区)农信联社申报贷款需求,县(市、区)农信联社按照信贷程序、项目发展需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符合条件的确定授信额度。
(三)贷款扶持。县域青年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和承受能力,到农信社办理贷款手续。
(四)跟踪服务。县域青年创业者所办企业要在农信社开立基本账户,资金归社率原则上达到100%;县(市、区)团委、农信联社要分别建立“县域青年创业贷款”台账,加强对县域青年创业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定期开展县域创业青年信用评比活动,对不守信用的,取消其信用评定资格,强制收回贷款本息,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
六、加强领导
(一)健全机构。各级团组织和农信社要成立“河南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商讨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成效。
(二)强化职责。发挥各级团组织优势和资源,与农信社共同建立合作共赢机制。团组织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挖掘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的创业项目,做好创业服务对象的筛选、推荐工作;加强对县域创业青年诚信教育、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创业培训;配合农信社做好贷前初审、贷后跟踪、管理及回收等工作;主动沟通创业工程开展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将财政支农专款用于县域青年创业贷款的贴息;引导和支持河南青年创业担保体系建设。农信社要建立内部责任制,按程序合规操作;将“河南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纳入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体系中,积极向县域创业青年宣传农信社贷款发放、管理、回收等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县域青年创业者的贷款申请要优先调查、优先评级、优先授信、优先贷款。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相互配合。“河南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为县域青年创业提供了条件,充分体现了团组织、农信社对县域青年创业的关心和支持。团省委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全省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评,各级团组织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握机遇,迅速与当地农信社取得联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各级农信社要把对县域创业青年的调查与信用等级评定、黄金客户培植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扶持一批创业青年,进一步稳固农村市场,拓宽服务领域,扩大黄金客户群体。
(二)争取政策,寻求支持。各地团组织要把扶持县域青年所从事的种植、养殖、加工和销售等项目纳入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总体规划之中,为项目示范、推广和开发争取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优惠条件。要充分尊重当地农业、畜牧、工商等部门的意见,做到精选、优选,保证项目论证和申报工作的质量。通过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使有限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三)倡导诚信,营造氛围。要加强县域创业青年的诚信教育,广泛开展争当“县域创业诚信青年”活动,带头倡树以诚立业、以信创业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要通过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河南县域青年创业服务工程”创业典型,引导县域青年树立正确的创业观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农村青年中营造出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管理,防范风险。各级团组织与农信社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十不准”操作,加强贷款的跟踪检查,确保资金合规、有效使用。团省委、省联社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它事项
各县(市、区)团委、农信联社应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省辖市团委、农信办备案,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省辖市团委、农信办反映。
附件:河南县域青年创业贷款项目需求统计表(点击下载)
共青团河南省委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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